12月2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铜陵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验收评估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李建巡视员、铜陵市王纲根副市长出席验收评估会议。
李建巡视员强调,铜陵市作为我省列入首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城市之一,近年来紧密结合地区实际,大力推进
太阳能、
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希望铜陵市结合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市(城区)、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等工作,通过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不断提升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规模和水平,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验收评估专家委员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验收评估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听取了铜陵市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审查了相关政策文件、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等资料,并赴现场实地核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专家委员会一致认为,铜陵市示范创建期间,认真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增强配套能力和严格资金管理等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本地区建筑应用试点和推广,探索了适宜当地气候特点和地理环境的技术路线、长效机制和推进模式,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示范建设任务,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验收评估专家委员会一致同意铜陵市通过省级验收评估工作,并就下步示范推广等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