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招标公告
公告号:利建招公字 [2017] 013 号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单位: 山东鲁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678665131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盖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46-8333337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 山东鲁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东营市域高压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陈庄分输站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陈庄镇北二路以北,陈付路以南,东五路以西,东四路以东。
工程规模:新建陈庄分输站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等;总占地面积约为 9261.46 ㎡,其中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约为: 1029 ㎡,地上两层;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为 90 ㎡,地上一层。本项目施工计划投资约 700 万元。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质量要求为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 、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必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3 月 3 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及东营建设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于上述时间内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 30 分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均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报名施工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报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截图打印件原件、清欠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拟投标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 1 、经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企业报名资格。
2 、利津县境外企业办理清欠证明时须先到东营市清欠办办理清欠证明并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利津县境内企业办理清欠证明时到利津县清欠办办理清欠证明。
投标人到利津县清欠办办理清欠证明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
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 2016 年 6 月 1 日(含)以来连续缴纳 6 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 、监督机构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46-5621236
报名时间 :2017 年 2 月 27 日 8 时 30 分 - 2017 年 3 月 3 日 16 时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