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至14日,省能源局副局长李奕樯等带队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遵义市、黔南州、铜仁市,开展新能源项目生态恢复治理及汛期安全督查检查工作。督查组检查了桐梓县坡渡、花坝、白马山,汇川区仙人山、播州区太阳坪、瓮安县花竹山、石阡县大顶山风电场及松桃县农林生物质发电厂等8个项目。市(州)、县(区)有关部门参加了督查检查。
督查组现场检查了
风电项目在道路、边坡、边沟、风机平台的生态恢复治理情况,对项目整改方案、治理措施、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核实,指出了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存在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提出了要求;同时,对8个项目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出了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督查组分别在桐梓县花坝、汇川区仙人山和播州区太阳坪风电场召开了现场座谈会,听取了项目业主对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汇报,各市(州)、县(区)有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进行了发言。李奕樯副局长指出,项目业主要充分利用当前季节特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抢抓时间,加快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施工,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覆绿,地方政府各级部门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监督,加快有关手续的办理;同时强调,遵义市要统筹协调解决好汇川区仙人山和播州区太阳坪风电项目的林业、土地等有关手续办理,并要求所有风电项目要按照省能源局下达的生态恢复治理任务书的时间节点完成环保、水保验收,力争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