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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日期:2017-05-23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国际燃气网

2017
05/23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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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油气管道 油气田 油气输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系会议统一部署,在2016年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整治打孔盗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基础上,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1月底,在全省范围集中组织开展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和部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防范风险、服务发展总体要求,以“打盗油、防暴恐、建机制、保平安”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打孔盗油等涉油违法犯罪活动,固化联防联保机制,强化综合整治,铲除非法利益链条,严密治安防范,切实提升我省油气设施安保水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施策、联合执法,着力解决涉油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夯实油气设施安保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省油气设施持续平稳运行,确保不发生涉油涉气恐怖袭击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确保全省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油涉气案件、事故。工作重点:一是继续严厉打击整治打孔盗油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密切协作配合,综合施策、联合执法,着力解决涉油突出问题;三是常态检查油气企业“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建设落实情况,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彻底消除油气设施治安隐患;四是指导油气企业积极参与“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开展“平安油区”、“平安管道”双评建设,全面提高油气企业防范能力;五是协力推进输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和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油气设施安保管理水平;六是督促油气企业落实巡防守护措施和应急演练准备,确保重大活动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破案追逃
 
  1、紧盯新发涉油案件,充分发挥警种合成作战优势,全面开展分析研判和跟踪查控,始终坚持如实立案、快侦快破,坚决防止形成“积案”;对团伙作案,深挖细查,循线追踪,一查到底,严厉打击企业职工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挖背后的“保护伞”。
 
  2、对各类涉油逃犯,要逐一落实追捕单位、责任和措施,力争在专项整治期内缉捕归案,同时坚持深挖细查、挤清余罪,确保案不漏人、人不漏案;对公安部挂牌督捕的涉油逃犯,要逐人对其在我省活动情况进行倒查,扎实做好涉案线索研判和布控查缉工作,积极策应全国行动开展。
 
  3、组织梳理近年来打孔盗油犯罪前科人员名单,摸排清查可能用于涉油犯罪的套牌车、改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有关人员、车辆信息及时汇入公安情报平台系统并定期核查碰撞,及时查控打击,力求防患于未然。
 
  (二)坚持重点整治
 
  4、根据往年发案规律,治安秩序专项综合整治办公室将易发生打孔盗油案件的连云港、徐州、淮安、宿迁作为重点整治地区,组织力量对原油管道沿线乡村的治安重点人、出租房、闲置厂房等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及时发现清除可能用于盗油的“地道”、“暗管”等隐患;其他地区对辖区涉油治安隐患进行认真摸排,明确整治重点,研究制定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5、牢固树立全国、全省“一盘棋”思想,在涉油重点毗邻地区周边依托交通要道收费站、公安检查站,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贩运涉油犯罪车辆路查路检统一行动,实施联查联控,构筑跨省市贩运涉油犯罪车辆查控圈,坚决截断赃油运送渠道。
 
  6、在省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据《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等相关法律规定,联合相关部门查处购销、炼制赃油站点违规批建、手续不全、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情况,并循线追踪彻底打掉非法利益链条,有效维护油品流通市场良好秩序。
 
  (三)严密治安防范
 
  7、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峰会、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对应等级安保时间节点要求,适时提升防护级别,梯次增加巡护力量和频次,强化应急处突演练准备,全力确保油气设施平稳运行。
 
  8、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常态检查油气企业“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建设落实情况,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彻底消除油气设施治安隐患,力争我省继续保持涉油涉气“零发案”。
 
  9、认真贯彻执行《反恐怖主义法》、《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提高油气企业防控水平。
 
  10、根据创新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指导油气企业开展“平安油区”、“平安管道”双评建设活动,指导油气企业在案件多发管段、油田周边安装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等,建立健全警企联动、专群结合的治安巡防模式,固化联防联保机制,全面提高油气企业防范能力。
 
  11、根据省公安厅“数据强警”战略行动部署,推进输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和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我省油气设施安保管理水平。
 
  (四)健全长效机制
 
  12、健全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在省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和油气企业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协调联动,推动形成综合整治和联防联保工作合力。
 
  13、健全完善倒查、通报机制。对新发打孔盗油案件,要逐案剖析,研究改进防范措施,并依法依规倒查追责;对涉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通过挂牌督办、随时通报、点名批评等方式,要求限期改变面貌。
 
  14、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公安部、税务总局关于石油天然气和“三电”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费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91号)和《财政部关于企业油气和“三电”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费用财务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90号)以及省《关于转发财政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天然气和“三电”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费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省相关厅局继续将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纳入综合治理考核,督促各地和油气企业将油气设施保护工作经费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在省石油天然气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省公安厅内保总队设立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专项综合整治办公室,统筹督导推进治安秩序专项综合整治行动。各地也要相应成立办公室,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重视支持。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要求,明确部门职责,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根据部际联席会议要求,综治部门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治安综合整治作为综治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涉油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强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工商、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的炼油厂点或加油站点。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地要借助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广场和社区宣传、纪念品发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油气安保法律法规宣传,发动群众提供涉油犯罪信息线索,跟踪报道破获打击整治进展情况,营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期间,专项办将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公安机关和重点油气企业、输油线路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有关情况作为综治专项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也要坚持紧贴一线开展“问诊式”、“交叉式”的督导检查,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从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严格情况报送。根据部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要求,请各地明确专人加强行动视频、图片等资料的收集积累,并严格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和统计表上报专项办,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重大战果及重要紧急情况即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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