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柯克亚作业区柯中106井生产流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7年7月14日,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柯克亚作业区柯中106井生产流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 项目名称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柯克亚作业区柯中106井生产流程建设项目。
2. 工程建设地点
柯克亚凝析油
气田位于叶城县境内,处于塔里木盆地西南叶城凹陷南缘昆仑山北麓第二排构造带西端。本项目柯中106井位于气田东北区域,地理位置位于喀什地区叶城县境内新藏公路(里程碑50千米处)东面,以北距叶城县县城约50千米。
3. 工程概况
目前柯中106井已完钻,根据试油结果,主体技术路线定为井口产出
天然气、凝析油、水进行三相分离计量,天然气、凝析油通过新建一条采气管道将油气混输送至气田2号计量站阀井处,搭接已建井克深102井采气管线(DN200)输至油气处理站。本项目主要建设柯中106井井口液控系统、加热炉、节流装置、分离计量橇、污水处理及注入装置等。项目实施后柯中106井产气20×104 Nm3/d,年生产天数330天。
4. 项目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463.81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
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0998-7523796 传真:0998-7523724
电子邮箱:18110234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联系人:燕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87 传真:0991-3857017
邮箱:thhb.y@foxmail.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我部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部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我局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 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 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至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2.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委托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审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 修改好的报告书送喀什地区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 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喀什地区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 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 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
3. 在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所涉及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等进行调查。
5. 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书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7月18日起,到2017年7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