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又有国家改革红利可以享受了。9月14日,从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自9月1日起,省天然气管网公司统筹销售的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2.32元/立方米,受此影响,并结合惠州实际,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从9月1日(10月抄见表)起下调市区中心区天然气价格,其中,居民用气各档价格均降0.1元每立方米,降价后第一档为3.88元/立方米,第二档为4.28元/立方米,第三档为5.08元/立方米。
10月抄见表居民气价按新价收费
据获悉,按照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此前,国家发改委根据天然气管道定价成本监审结果下调管道运输价格,结合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决定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
此后,省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省天然气管网公司统筹销售的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2.32元/立方米。受此影响,并结合惠州实际,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天然
气价格的通知〉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9月1日(10月抄见表)起,降低市区中心区天然气价格。
其中,居民用气价格实行联动,各档次之间均下调0.1元/立方米。调整后,第一档由每立方米3.98元降至3.88元;第二档由每立方米4.38元降至4.28元;第三档由每立方米5.18元降至5.08元。
预计9~12月为用户省560万元
此次降价后,由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供气的工商业用户成为受惠最多的群体。其最高限价由5元/立方米调整为4.7元/立方米。
根据通知,为了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让用气企业享受改革红利,工商业用户之前已经享受优惠价格的,在其基础上,每立方米下调0.1元。东时记者了解到,工商业用户用气价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由燃气经营企业自主制定。上述负责人解释称,“也就是说,如果有的用气大户原来用气价为4.2元/立方米,则现在它可以享受的气价为4.1元/立方米。”
由市城市燃气公司供气的公福机构用户用气价格也同时下调0.1元,由每立方米4.18元下调为每立方米4.08元。记者了解到,公福机构是指学校、福利机构(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由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场所)等。
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时要求,各县区要根据气源价格变动情况,结合气价的联运机制,抓紧开展疏导工作,加快释放改革红利,确保下调基准门站气价政策和降税措施全额疏导给终端非居民用户。
上述负责人称,根据市城市燃气公司供气数据计算,预计此次天然气价格降价后,享受该公司供气的市民、企业在2017年9~12月可获得让利优惠约5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