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深圳市
燃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营,今年以来,市住建局全面加大对第三方野蛮施工破坏在役燃气管道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及时依据相关规定顶格对事故直接肇事单位及项目经理分别进行为期2个月的红色警示,在警示期内,依法禁止被警示企业在本市承接新的业务和投标,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通过上述措施,因第三方不文明施工破坏在役
燃气管道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截至11月,我市共发生17宗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事故发生率较去年同比下降36%。
经调查,事故原因多为施工单位在
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或控制范围内,在未提前通知燃气管道企业、未及时通知现场监理单位、未采用人工开挖探明在役燃气管道具体位置和埋深等情况下,擅自进行机械开挖所导致。
针对上述情况,市住建局严格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开工3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范围书面通知管道燃气企业;二是及时主动与管道燃气企业签署《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并严格落实协议内容;三是开工前须人工开挖探明施工范围内燃气管道情况;四是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接下来,市住建局将积极协同各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地下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控制)范围内施工项目的监管,严格把控工程审批手续,对未签署《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的工程不予审批开工,并进一步细化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专项要求,明确各相关方保护责任,严防不文明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发生,确保在役燃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营。同时,积极推进两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联合检察、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