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兖州区住建局官方微信获悉,为建立合理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兖州区实际,报经区政府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起,兖州区居民生活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用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单位为居民安装的燃气户表为单位。
据了解,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按每户年度
用气量天然气阶梯价格划分为三档。第一档:年用气量260立方米以下(含260立方米);价格2.3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260立方米-335立方米(含335立方米);价格2.76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335立方米以上,价格3.45元/立方米。阶梯气价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在周期内用气不足一月的按照一月计算,用气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按2.53元/立方米执行。
另外,对低收入群体也有优惠政策。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的低收入居民家庭及困难职工家庭用户生活用气不执行阶梯价格,按第一档价格执行。对贫困老年人及其他优惠政策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执行。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独立燃气壁挂炉取暖的居民用户用气暂不执行阶梯价格,按第一档价格执行。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表的维修、更换由燃气企业负责,不得另外向用户收取费用(不含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