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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金乡城北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18-06-21    来源:金乡县环境保护局

国际燃气网

2018
06/2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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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石油 加油站 环境影响

    山东济宁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作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金乡城北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金乡城北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金乡城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2日(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通讯地址:金乡县水务大厦10楼
 
    邮编:272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
 
QQ图片20180621091433
 
    附件:相关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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