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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非居民用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实施方案

日期:2018-11-07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燃气网

2018
11/0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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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居民天然气 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天然气

    11月2日,靖江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非居民用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实施方案。
 
    通知中规定,靖江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为2.69元/立方米,最高浮动幅度为15%,据调查靖江市天力公司非居民用销售价格基本执行上限浮动价格,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为3.06元/立方米。
 
    非居用气采暖季合同购进由“均衡量1”、“均衡量2”和“调峰量”组成,“均衡量1”执行基准门站价上浮20%,即2.45元/立方米,“均衡量2”执行上浮38%的价格,即2.82元/立方米,调峰价为4.50元/立方米,加权平均,11月至次年3月,综合平均购进价为2.58元/立方米,较基准门站价格2.04元/立方米,提高了0.54元/立方米。这部分还是合同购进价,合同外购气价就更高了,预计在5元/立方米左右。

    原文如下:
 
    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2010〕287号)相关规定,结合中石油天然气公司与靖江市天力燃气公司签订的《2018-2019年冬季天然气购销合同》情况,并衔接周边价格水平,拟定靖江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今冬明春季节性差价实施方案。

    一、有关政策依据
 
    1、《江苏省定价目录》规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同向调整,将上游价格调整因素疏导到销售价格。”
 
    二、现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情况

    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我局靖价〔2017〕53号《关于调降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非居民用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为2.69元/立方米,最高浮动幅度为15%,据调查靖江市天力公司非居民用销售价格基本执行上限浮动价格,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为3.06元/立方米。
 
    三、非居民用天然气采购成本(门站价格)情况
 
    天力公司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分为两大块,一块是每年的4月至10月,执行基准门站价格,2018年为2.04元/立方米;一块是11月至次年的3月,即采暖季,执行季节性门站价格,根据《2018-2019年冬季天然气购销合同》,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份的分月合同量如下表:
 
 
    非居用气采暖季合同购进由“均衡量1”、“均衡量2”和“调峰量”组成,“均衡量1”执行基准门站价上浮20%,即2.45元/立方米,“均衡量2”执行上浮38%的价格,即2.82元/立方米,调峰价为4.50元/立方米,加权平均,11月至次年3月,综合平均购进价为2.58元/立方米,较基准门站价格2.04元/立方米,提高了0.54元/立方米。这部分还是合同购进价,合同外购气价就更高了,预计在5元/立方米左右。
 
    四、周边价格

    季节性购气价,始于2016年,今年是第三个年头,前两年,由于价格上涨幅度相对较小,加之江阴公司未执行季节性加价,靖江市天力公司保持与江阴公司同步,一直未执行冬季加价。在泰州地区独此一家。
 
    由于今年上游门站价格上涨较多,各地冬季季节性加价力度较大,泰州市区拟加价0.56元/立方米,各县市预计也在0.50元/立方米以上。
 
    五、季节性差价方案
 
    鉴于今冬明春天然气市场供不应求的严峻形势,为保供稳价疏导压力,靖江市将衔接周边,首次实施季节性加价,具体方案为:上调非居用气销售基准价0.50元/立方米(含税),即由现行2.69元/立方米,上调至3.19元/立方米,最高浮动幅度15%不变,季节性加价执行时段: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4月1日起,将恢复至规定的销售价格2.69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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