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通知,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
燃气安全开展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管道
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
通知结合淄博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落实学校主体管理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学校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管理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学校燃气安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健全完善学校
燃气管理体系,加强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员。通过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做好预防措施,杜绝发生燃气类安全事故。
针对市直有关部门8月底至9月下旬的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对于督导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应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于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开展不力、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