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改委5月30日发出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4月1日零时(用气时间)起调整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户由原来每立方米3.75元下调至3.46元,降幅全省最大,居民用户终端售价此次不作调整。此举有助于进一步降低社会用气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今年以来,浙江省
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省内短途管道天然气运输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调。当前处于非供暖季,浙江省天然气采购价格也有所回落。
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决定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对省内非居民和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实行并轨。并轨后,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6元至2.58元,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27元至2.58元,下浮不限。执行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并要求各地合理安排终端销售价格。
市发改委介绍,结合国家发改委平稳理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要求,市区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此次不作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调后所增加的购气成本,全部由城市燃气企业自行消化,不增加居民用气负担。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75元下调至3.46元,此销售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经营企业不得突破,但可视成本及经营情况适当下浮。
在降低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同时,市发改委通知明确市区继续执行煤改气用户气价优惠政策,即所有煤改气用户气价控制在省级门站价格加价每立方米0.6元以内。
“该降的降、该限的限、该涨的也尽量保持平稳,充分体现了政府降低社会用气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决策和考量。”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区仅非居民用户用气成本一项,在7个月的执行期内,经测算预计可减轻负担3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