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8日,丹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与作为该市政府的授权签约部门市建设局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以法律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丹阳是沪宁线上一个充满经济活力的城市,根据协议规定,丹阳港华拥有在丹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以后扩展的管辖区域)内所有管道燃气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期限到期前通过申请可获得续展。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签订,明确了丹阳港华作为管道燃气投资、建设及经营的主体地位,对于推动丹阳市天然气的普及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日期:2007-06-11 来源:中燃网 作者:中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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