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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执行液化气钢瓶国家安全新标准

日期:2011-10-20    来源:东北网  作者:东北网

国际燃气网

2011
10/20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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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兴安岭 液化气 钢瓶 标准

    过去,一个液化气钢瓶要使用15年后才能“退休”,但是从现在开始,一个钢瓶最多只能循环使用8年时间便要“功成身退”了。近日,大兴安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大兴安岭燃气企业发出通知,要求燃气企业从今年起执行液化石油气钢瓶国家新标准

  大兴安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标准对液化气钢瓶的安全性能作了大幅度提升,其中两点最为明显:一是钢瓶的使用年限从过去的15年压缩至8年,“寿命”几乎缩减了一半;二是新标准将液化气钢瓶护罩由过去的可拆卸式变成了不可拆卸式。

  据介绍,“螺丝瓶”是指用螺丝把护罩(即常见的钢瓶“把手”)连接到瓶体的钢瓶。此类钢瓶本体上没有任何永久性制造日期钢印和其他永久性原始钢印,已经不符合最新安全标准的要求。超过使用期限的“螺丝瓶”瓶体容易因时间久而破损腐蚀,接口处因长期磨损可能导致液化气泄漏,而成为随时引发安全事故的“定时炸弹”。

  记者了解到,新钢瓶以每瓶192元(8年使用期,折合2元/月)的租赁形式向用户租用,目前,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天利燃气公司拥有产权,用户曾交给公司50元押金的钢瓶,这类“螺丝瓶”在进行报废处理和换购新焊接瓶时,折合“螺丝瓶”残值30元,用户仅付116元即可租赁新瓶使用。另一种是用户私有或产权不明的钢瓶,折合“螺丝瓶”残值30元后,用户要承担162元新瓶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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