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的《天然气利用政策》经国务院同意正式颁布实施。
分析人士指出,《天然气利用政策》首次开创对需求进行分类调控的先例,其实施将使化肥产业明显受益,甲醛等天然气化工产业受损。
分类调控天然气需求
早在4月11日,《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就提出,要制定天然气利用政策,强化需求侧管理,保障供气安全。此后,业内多次透露出天然气利用政策的种种细节。
昨日公布的消息表明,正式出台的《天然气利用政策》与此前传闻差别不大。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采用需求侧管理的思想,在行业调控政策中首次开创对需求进行分类调控的先例。
《天然气利用政策》指出,天然气利用坚持全国一盘棋,由国家统筹规划,考虑天然气产地的合理需求;坚持区别对待,明确顺序,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促进天然气科学利用、有序发展;坚持节约优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天然气利用的活动均应遵循该政策。
该政策提出,天然气利用领域归纳为4大类,即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化工。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各方面因素,根据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将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的有效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天然气利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十五”期间,国内天然气产量尽管年均增速达到12.63%,但依然落后于需求增速,全国很多地区都出现过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而作为清洁能源,今年以来天然气更是被部分省市奉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救命稻草”。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曾感慨:途经省市以前对西气东输工程的天然气配额并不积极,而现在却纷纷希望川气东送工程能多留下“买路钱”。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四个级别调控天然气需求,《天然气利用政策》可以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浪费。
利好化肥板块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天然气利用政策》对不同行业的天然气利用作出了限定,化肥产业将明显受益,而甲醛等天然气化工产业则会受损。
《天然气利用政策》将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化工四大天然气领域划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四个级别:城市燃气列为优先类;禁止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禁止在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站;禁止以大、中型气田所产天然气为原料建设液化天然气(LNC)项目。
该政策还规定,对已建用气项目,维持供气现状,特别是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要确保长期稳定供应。天然气供应严重短缺而又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煤代气项目改造。对在建或己核准的用气项目,若供需双方已签署长期供用气合同,按合同执行。新上用气项目一律严格按该政策执行。天然气产地也应严格遵循产业政策。
天然气是制造化肥的主要原料之一,但近年来许多化肥企业却由于天然气供应不稳定而开工不足。《天然气利用政策》的实施,不仅将确保“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获得“长期稳定”的天然气供应,从而促使其充分利用产能、降低生产成本;而且还将导致部分未经“国家批准”的“小化肥”无米可炊,从而加速化肥产业的落后产能淘汰。总体而言,这一政策的实施,对化肥产业及化肥板块均是一个利好。昨日盐湖钾肥(000792)和鲁西化工(000830)的市场表现就是一个例证。
而对甲醛、LNC等化工项目而言,由于《天然气利用政策》明令禁止为其提供原材料,这些项目将不得不寻找其他替代性原料,或者关闭了事,因而产业发展均将受到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