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政策法规 » 燃气政策导读 » 正文

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 禁止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

日期:2007-09-04    来源:国家发改委  作者:刘薇

国际燃气网

2007
09/04
08:55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天然气 燃气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政策规定,我国将优先发展城市燃气,禁止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天然气利用将按照优先、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区别对待”。该政策已于8月30日实施。

  国家发改委制定《天然气利用政策》主要是为了缓解我国天然气供需矛盾,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促进天然气利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政策规定,我国天然气利用由国家统筹规划,考虑天然气产地的合理需求;坚持区别对待,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

  政策将我国目前的天然气利用领域归纳为四大类,即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化工。根据不同用户的特点,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各方面因素,将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其中城市燃气被列为优先类,禁止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禁止在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站,禁止以大、中型气田所产天然气为原料建设LNG项目。

  对于已建的用气项目,政策称将维持供气现状,特别是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要确保长期稳定供应。天然气供应严重短缺而又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煤代气项目改造。对在建或已核准的用气项目,若供需双方已签署长期供用气合同,按合同执行。新上用气项目一律严格按该政策执行。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