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今天宣布,我国第一个《天然气利用政策》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政策规定要优先保证供应城市燃气和化肥的生产。
《天然气利用政策》天然气利用领域归纳为四大类,即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化工。根据不同用户用气的特点,将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城市燃气和化肥生产等,被列为优先类。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说:“ 城市燃气我们是作为优先使用类的第一类考虑的,就是说,我们的天然气最主要的要用于城镇居民的炊事、取暖能够保证使用。”
另外优先类的还有城市公交等公用设施、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业等。同时,禁止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禁止在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天然气发电厂;禁止以大、中型气田所产天然气为原料建设液化天然气项目。根据规划,到十一五末我国天然气的年使用量将从去年的585亿立方米,发展到每年1000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