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西段(霍尔果斯-中卫)EPC总承包
1.2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工程规模:
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西段(霍尔果斯-中卫)起自霍尔果斯首站,终止于中卫联络站,与西气东输二线并行,管道总体走向自西北向东南,线路长2445km,管线采用X80钢,设计输量300×108m3/a,管径Φ1219mm,设计压力12MPa.
西气东输三线输气管道工程主干线共设置17座工艺站场,包括1座首站(霍尔果斯首站)、12座中间压气站、1座联络压气站(红柳)、2座联络站(吐鲁番联络站、中卫联络站)、1座分输站(昌吉)。霍尔果斯-中卫段14座压气站全部与西二线合建,除霍尔果斯首站单独设置备用压缩机组外,其他压气站与二线共用备用压缩机组和辅助配套系统。全线设置69座阀室,其中监控阀室16座,监视阀室53座。全线共设置16座阴极保护站,均与西二线站场或监控阀室合建。各阴极保护站的相关阴极保护数据通过站场控制系统或监控阀室RTU实现数据上传,由调控中心进行统一调度管理。
2.招标范围
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西段(霍尔果斯-中卫)施工图设计、招标范围内的物资采购和施工总承包。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建设项目概况。
3.计划工期
霍尔果斯-乌鲁木齐段管道工程2012年12月具备投产条件;
乌鲁木齐-中卫段管道工程2013年9月具备投产条件。
4.质量要求
工程达到100%合格标准。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
7.其他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近五年具有长输油气管道工程(长度大于100km)EPC总承包业绩,并具有类似压缩机安装业绩。
申请人在本次填报的资源应与投标时保持一致,招标人对申请人的资源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资源进行严细审核,审核的结果将作为本项目评标时,对投标人投入资源核实的依据。
8.招标人
中国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
9.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西段(霍尔果斯-中卫)EPC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0日9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1804室。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证明文件的原件。参加兰州-成都原油管道工程、中卫-贵阳联络线工程EPC总承包、西二线平顶山-泰安支干线、西二线广州-南宁支干线EPC总承包投标的申请人可不携带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证明文件的原件。
11.资格预审
11.1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12月10日9时;
11.2资格预审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
12.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黄长明
联系电话:010-84889812
传真:010-84889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