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定,到2015年,上海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4亿吨标准煤以内(最终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年均增速从“十一五”时期的6.4%下降至4.6%以内。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抓住清洁能源供应较充足的有利时机,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力争使天然气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从6.1%提升至11%,消费量从45亿立方米增至约90亿立方米;力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约6%提升到12%。
上海的非化石能源包括本地开发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不含太阳能热水系统),以及按国家计划分配的外来水电、核电。预计2015年,上海外来水电、核电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