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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瓶装气足瓶为14.5公斤 份量不足可投诉

日期:2007-10-12    来源:大连天健网  作者:大连天健网

国际燃气网

2007
10/12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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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连市

    日前,大连市甘井子质监分局执法人员根据市民举报,对大连金州金福生活服务中心的瓶装液化气进行检查,检查发现3瓶液化气平均每瓶少2.9公斤。该生活服务中心因违反计量有关法规被查处。
  据了解,此次检查的三瓶液化气的实际重量分别是11.70公斤、11.65公斤、11.45公斤,平均每瓶少2.9公斤。按当前14.5公斤瓶装液化气销售价90元计算,平均每瓶克扣18元。为严肃计量法规,该中心被依法责令改正瓶装液化气计量不足问题,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鉴于近一段时间车载瓶装液化气普遍存在计量不足问题,甘井子质监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将加大各居民区车载瓶装液化气计量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短称缺量克扣市民行为。凡辖区居民遇计量争议可直接投诉。投诉电话:8660125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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