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济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编制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具体意见来信、来电。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山东公司)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在山东区域所属企业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股权组建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热源、煤炭、水资源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设备检修、科技开发以及投资等相关业务。
为妥善解决济南市西部新城供热问题,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拟于济南市西部槐荫区刘家庄以西约330m处投资建设2×390MW等级(9FA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机组,机组燃料为天然气,年供热量4090×103GJ,年发电量3420×103MWh。
本项目以天然气为燃料,有利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状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本项目可能产生环境问题的主要是锅炉排放的烟气,生产废水,设备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锅炉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和NO2,由于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和先进的燃气轮机技术,即使不采取除尘脱硫设施,拟建项目SO2、烟尘、NOx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要求。
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循环排污水、过滤器及反渗透排污等。废水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排放标准,排放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济南市水质净化四厂。不直接进入外环境。
本项目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基本不产生生产固废。
拟建项目噪声以机械噪声及空气动力噪声为主,通过一系列减噪、减震、隔声等治理措施后,对周围噪声贡献值较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规模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项目选址从交通、城市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等方面分析是合理的,区位优势明显,能够满足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在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各项环保指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讲是可行的,选址是合理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由于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噪声和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本报告书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具体意见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来电来函以及发电子邮件的方式。我们将给予及时的答复。如需要报告书简本电子版,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索取。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2.联系人: 杨蕾
3.联系电话:0531-66698938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2.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3.联系人: 章林
4.联系电话: 0531-85870089
⑤电子邮件及简本索取方式:huankeyuan02@126.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给与答复。特此公示。
公示发布时间:201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