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林肯能源公司(以下简称林肯能源)总部位于澳大利亚,4月16日(周一)该公司称已经同意在中国建立合资公司,以推动地下煤气化和煤液化在中国的商业化发展进程。
合资公司的另一股东是GCL项目工程公司(GCL),GCL是香港金康科德控股(Golden Concord Holdings)旗下的子公司。根据相关协议,合资公司将在6个月内组建完成第一个多功能气化炉装置。林肯能源将持有合资公司33%股份,GCL持有67%股份。并且GCL提供1500万美元作为前三年的营运资金。
在过去的5年,林肯能源在澳大利亚东部昆士兰州的钦奇利亚建立了第一个试点项目,并研发出了地下煤气化-煤液化(UCG-to-GTL)程序。该公司计划给独占许可证合资企业流程的使用。林肯能源计划授予独家许可证,以便中国合资公司独家运用地下煤气化-煤液化(UCG-to-GTL)程序。
GCL将为合资公司提供500万美元的营运资金,用于初期项目选址和工程建设。同时,GCL已同意分期两次支付12亿澳元(合12.4亿美元)以获得林肯能源5%股份。
根据合资公司的合同要求,首先要执行6亿澳元第一期款项。在中国第一个地下煤气化运行装置组装完毕并授权使用后,二期6亿澳元款项再执行。
林肯能源的执行总裁彼得。邦德表示:"中国难以满足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市场需求的现状,使得GCL和林肯能源有机会利用风云变幻的世界市场,携手合作投资建厂。重要的是这种合作关系能够重新评估林肯能源UCG-to-GTL的核心技术。林肯能源致力于将UCG-to-GTL技术大规模推广,这次和GCL合作入驻中国市场,是众多商业机会中的第一个起步里程碑。我相信你会看到林肯能源在未来数个月顺利投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