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矿权与煤层气产权重叠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山西煤层气产业的发展。而这一僵局有望在明年打破。
“山西目前正在积极推动煤企和煤层气企业之间协同合作,或将通过形成联合公司,统一规划开发煤层气,共同打破‘两权相争’的僵局。”太原协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凌文曾多次参与山西煤层气政策相关研究。4月12日,在亚太非常规天然气会议上,针对煤与气矿权重叠问题解决之道时,他再次谈到这一问题。
山西煤层气行业协会秘书长吴德亮也表示,山西“两权重叠”争论多时,目前各相关企业已开始尝试合作经营。
统一规划开发“两权重叠”问题症结是煤炭和煤层气两个不同矿业权权利行使之间的冲突与矛盾。目前,中石油、中联等中央直属企业在山西省煤层气开采权中占登记面积的99%以上。其中,不少区块和晋煤集团等地方煤炭企业的煤炭开采权(区域)重叠。
典型性的沁水盆地煤层气开发就是由中联煤、中石油以及地方公司分别开发。中国石油规划总院油气管道工程规划研究所副所长杨建红对此表示,若能统筹这三者气源,沁水盆地可开发的煤层气将达50亿立方米。
王凌文也表示,从《公司法》角度看,煤炭企业和煤层气企业通过加强协作,建立开发方案互审、项目进展通报、地质资料共享的协调开发机制,将煤炭矿权与煤层气矿权赋予同一个市场主体,统一规划开发,是破解煤气矿业权重叠的首选方法。
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李良表示,作为拥有气权的央企,他们支持和地方煤企合作开发煤层气,关键是要在现有政策下,协调好各方职责和利益。
联合公司呼之欲出山西煤层气产业的兴起,需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的“合力”。
王凌文表示,协调省属煤炭企业与中石油、中联煤等拥有山西煤层气区块矿权的央企,设立开发利用集团公司。同时将它作为“气化山西”的主导企业,拥有全省煤层气资源统一登记探矿权及采矿权,与其他“三气”企业协同发展。
此前,成立于2007年的河南省煤层气公司,是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出资并管理,统一安排全省煤层气的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在2010年底,成为可在国务院批准的区域内与外国企业开展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试点工作的四家企业之一,而同样获得此资格的中联煤层气、中石油、中石化均为央企。
山西煤层气行业协会秘书长吴德亮表示,山西煤层气产业的发展,气权和矿权的“两权重叠”争论多时,目前不再是争论的焦点,其实各相关企业已经在尝试合作经营,合作将是产业未来发展的主题。
不过,在法律层面,山西省至今尚未出台全面规范煤层气勘探、开发及利用的地方性法规。王凌文建议,集团公司成立后可参与制定山西省煤层气产业发展规划,统一规划全省煤层气的勘查、开发、综合利用及输气管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