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记者从西安市市政公用局了解到,该局已将燃气管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城六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或管理办公室),由其负责辖区内燃气行业日常管理工作,并对燃气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为了确保日常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公用局表示,近期内会将有关液化石油气储罐站、供应点和压缩天然气站的相关资料整理成册,及时移交给受委托执法单位,为受委托执法单位的管理提供资料保障;明确燃气工程建设和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程序,指导受委托执法单位开展相关审批业务;同时组织受委托执法单位人员进行燃气管理业务培训,从技术规范、管理要领、执法程序等方面强化燃气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最后,还将定期组织燃气委托执法工作检查,指导受委托执法单位的燃气管理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燃气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在明确自身工作的前提下,市政公用局同时向受委托执法单位作出了一些建议:一、健全燃气管理机构,配备燃气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保证燃气管理工作全面推开;二、组织燃气管理人员进行燃气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使之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三、建立健全燃气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程序,落实执法责任,稳步、有序地推进燃气管理工作的开展;四、迅速开展扎实细致的执法检查,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燃气供应和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