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适当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从今日起,长沙市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平均提高0.12元(含税)。
从去年12月26日起,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适当提高了天然气出厂价格,其中忠武线天然气出厂基价准价由原来的0.761元/立方米调升至0.881元/立方米。为了理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关系,省物价局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6月1日起,按照中石油对我省天然气出厂价格的提价金额,相应调整我省天然气零售价格,即: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平均提高0.12元(含税)。与此同时,物价部门明确,凡城镇五保户和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户,均减免每户每月2立方米天然气费的政策不变。
据悉,根据长沙的实际情况,并经市政府批准,调整后的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标准为:居民用气由每立方米2.27元调整为2.36元;工业用气由每立方米2.16元调整为2.28元;非营业用气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55元;营业性用气由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2.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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