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为促进十堰市天然气事业发展和高效清洁能源的利用,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人民生活质量,十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十堰市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
十堰市天然气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
二、报名条件
报名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国内外具有投资实力、建设及经营管理天然气项目经验的独立法人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应按招标方要求,将投标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存入十堰市建设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共管帐户(提供十堰市银行资金证明)。
3、投标方至少已经取得3个城市管道天然气经营权(地级市不少于1个),建成并通气城市不少于1个(提供管道天然气经营合同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取得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的业主,不得转让特许经营权、出租、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三、报名时间:自2006年5月31日至2006年6月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四、报名地点:十堰市建设委员会燃气办
联 系 人:刘仲祥 周明山
联系电话:07198653872 8495478
手 机:13636180588 13907286589
传 真:0719865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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