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石油天然气是国家控制物资,涨价必须要经过当地政府部门的批准。然而,招股书显示,2009年至2011年上半年,浩源天然气上述三项业务部分采用了“市场定价”模式。
特别是车用天然气的价格,浩源天然气在2007年-2010年间连续提高,但没有获得物价部门的批准。资料显示,采用市场定价的车用燃气单位售价(含税),2010年5月之前为2.5元/立方米,而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价格提升至2.8元/立方米。
张师傅是阿克苏的出租车司机,他说“我们这个地方的天然气价格(不断上涨)。2007年以前是2.3元每立方,当时他们说的是从气源地用车拉来的,贵!2008年它从2.3元涨到2.5元,是企业擅自涨价,发改委、物价局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文件。2010年6月2日,他们又从2.5元涨到2.8元。”张师傅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未得到任何答复。
从2008年开始,阿克苏天然气价格两次涨价却都找不到任何批准的依据,而且多次向阿克苏市发改委反映,得到的回答竟然是企业要上市。
阿克苏地区发改委副主任刘频这样解释:我们提了几个方案,要求把价格整顿,要有一定降幅。但是这里头还有一个情况,一是管输进来以后,企业成本还是比较高。再一个,企业提出来要上市,连续三年的财务,按照培育上市企业的规范程序,财务是不能调整的。
阿克苏地区发改委副主任刘频的解释令人费解。物价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监督。而且阿克苏物价部门也明知企业有价格违法行为,但就是不去采取措施,这已经涉嫌渎职。对此,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张少云(音)明确表示,将会立即责成阿克苏地区发改委调查此事。
据记者了解,2011年4月,阿克苏地区发改委发文称,阿克苏地区多层住宅天然气入户工程费由现行的1280元/户调整为1521元/户(含税),规定自当年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阿克苏地区发改委并未批准过1500元/户的定价,浩源天然气违规提价已成既定事实。
国际能源网认为浩源天然气未经过任何有关部门批准就擅自调价,已经明显是违规行为,但是地方发改委却不采取任何措施,有关部门应该予以高度重视,妥善处理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