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爆料从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了解到,在其拥有独家特许经营权的南京化工园内,一家名为星桐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的私人企业, 在没有燃气运营资质和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修建燃气设施,铺设高压燃气管道。并在接到南京市有关部门发出停工通知书的情况下,继续顶风施工,一旦发 生事故,将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据了解,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从2005年起取得了江北地区天然气特许经营权,但南京化工园区却引进另一个供气方南京星桐中石油昆 仑燃气公司,合作经营园区天然气。而星桐昆仑公司铺设的高压燃气管线,与中燃为江北供气的已运营管线有多处交叉,最近距离不到3米,非常危险。
化工园内“玩火” 非法施工近三个月据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方面介绍,去年11月,南京星桐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下称“星桐昆仑”)与蓝星安迪苏和江苏金桐化工达成供气协议,并于今年3月14日在无任何许可和手续的情况下开始施工,而园区内已通气管道的所有方中燃公司得知后,立刻派人阻止。
此后,南京中燃将情况通报南京市有关部门。南京市政公用局、发改委向南京市政府发出紧急请示:“南京化工园以中燃公司无法保证企业用气需 求、价格过高影响招商引资为由,一直有意引其他供气方入园,不支持中燃公司为蓝星安迪苏、金桐化工等企业供应天然气。该文明确,管道燃气属政府监管行业, 统一经营有利于安全保供和调峰调度,特许经营权应受到法律保护。”
今年4月,南京市住建委再次向星桐昆仑公司下达停工通知时,竟然无法送达,最后只好将停工通知书贴在了其租赁民房的门上。南京中燃公司办公 室负责人告诉媒体说,4月10日星桐昆仑公司迫于多方压力,暂停施工近两个月,6月初又卷土重来。南京中燃工作人员拿皮尺测量发现,星桐昆仑的管线铺设位 置离中燃为江北供气的已通气管线不足3米,严重超出了燃气管道设施的最低安全保护范围要求,且两家公司的管线有多处交叉。星桐昆仑在未进行施工交底的情况 下,采用大型挖机野蛮施工,极易造成带气管线破裂,引发燃气爆炸事故。
没有任何施工许可与资质 “若发生事故将比7.28严重的多”
媒体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南京星桐昆仑公司实际上是一家私人控股的公司,中石油旗下的“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只占其中45%的股份。星 桐昆仑公司的办公地点是一间长期无人居住的民房。该公司在南京市工商局化工园分局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天然气利用开发,燃气器具的批发兼零售,燃气输气设 备、材料供应,自有设备的租赁服务。其批准经营业务不包括“管道燃气经营”及“燃气管道建设”。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办公室张主任也告诉媒体说,“星桐昆仑至 今一直未办理手续,供气资质也不会得到批准。”张主任表示,《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设施的开工建设必须经发改委核准立项以及住建委的行政审批, 动土施工前必须具备土地使用手续以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审查意见等十几项前置审批手续。关于江北的经营权纠纷,他们已多次协调,化工园必须由南 京中燃来供气。除此之外,按照行业技术规定,施工前几家公司应该互相交底,避免事故,但是星桐昆仑公司一直未向南京中燃做任何技术交底。实际上,2010 年南京“7.28”爆炸事故之后,南京便下令要求保护燃气管线,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前查明管线情况,如要管线方交底(提供管线图)的,还需要提前申请。 “这个燃气工程一旦投入运营,发生事故将使整个江北地区面临停气,若引发爆炸将波及化工园区内的企业。不排除人员伤亡和大面积化工污染的可能,后果将比 7.28严重的多。” 南京中燃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保卫特许经营权 更是保障公众安全”
中燃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02年,南京市发改委、市政公用局等部门就对江北天然气实施特许经营权招标,直至2005年上半年完成招标,中燃公司最后中标,经营区域为包括化工园在内的整个江北地区。
之后,经过7年的发展,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投资4亿多元,建成并投运管道500多公里,并建成投运了1座天然气接收门站和3 座高中压调压站,签约用户18万户。《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取得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 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并与所在地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建设主管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南京中燃有普遍供气的义务,化工园是江 北地区的一部分,不能引入其他企业供应天然气。“这件事情,一方面我们是在维护我们的特许经营权权益。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安全事故隐患。你要知道, 一旦星桐昆仑公司进入了,以后就会有其他类似的企业效仿,最终造成整个地区的管线铺设与管理的混乱,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引发交叉爆炸,公共安全将受到严 重威胁,后果比7.28严重的多。那到时候,谁来为公众负责?”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顶风非法施工的背后为什么星桐昆仑面对南京市政府方面的屡次叫停,竟能置之不理?《第一财经日报》在调查中得知,施工所在地南京化工园管委会的态度很关键。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说,南京化工园管委会的利益取向跟南京市政府方面并不完全一致,因此产生了不动声色的博弈。《第一财经日报》援引南京市住建委《紧急 请示》文件报道说,南京化工园觉得南京中燃影响招商引资,并且经营地不在园区内,收不到税。该文件直言不讳的指出化工园提交的报告与江北天然气供应实际状 况“严重不符”。文件写道:“化工园认为中燃公司供气价格过高影响招商引资企业落户……而事实上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公司拿到的气价与中燃公司是相同的。”文 件又提到“化工园关心的中燃公司税收未交化工园问题,经市相关部门协调且中燃公司承诺,可在化工园专门注册成立分公司,但化工园对此并不回应”。其实早在 2009年,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在一份公文回复中也指责南京化工园“以中燃公司没有管输气源、无法保证园区企业用气需求为由,一直有意引入其他供气方合作经 营园区天然气,限制中燃公司在化工园区铺设天然气管道,造成园区天然气供应矛盾不断”。
这份文件最后以罕见的激烈语气抨击道:“由于个别单位只从自身利益考虑,对市政府的决定始终怀有疑义,导致矛盾反复出现……提请市政府责令化工园尽速整改,立即停止对星桐公司违法经营燃气行为的支持与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