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讯 记者从齐齐哈尔市物价局获悉:经审批,齐齐哈尔市天玉汽车加气站有限责任公司、蓝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7月20日起,将CNG(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至4.30元(含税价)。这是齐齐哈尔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调后的一次补充,目前调价已经运行10天,车主反应平淡。
鉴于气源单位天然气价格上调,导致下游加气站成本增加,为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油的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合理安排国产陆上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依据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成本监审报告,结合齐齐哈尔市实际情况,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CNG(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05元调整为4.30元(含税价)。
齐齐哈尔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加气母站及加气子站即将投入运行,根据同城价格水平, CNG(压缩天然气)母站供应价格为每立方米2.70元(含税价);CNG(压缩天然气)母站包送供应价格(通过专用罐车从昂昂溪运送到加气站)为每立方米3.15元(含税价),加气子站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4.30元(含税价)。
此价格为暂定试行价格,有效期一年。运行一年后,经成本审核,成本加合理购销差价后,如果利润幅度高于政策规定水平,通过收取价格调节基金方式进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