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及新奥能源宣布,向中国燃气提出有条件自愿全面收购要约的最终截止日期,已延长至2012年9月6日。
截至公告日期为止,要约人未获得有关机构的书面批准或授权。就反柯断法审查而言,根据商务部于2012年6月29日向要约人发出的通知,商务部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柯断法》第26 条就要约人联合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而根据第26条,延长审查最长不得超过60日。除了就反柯断法的审查外,中国法律法规在要约人何时获得有关机构就所需批准发出书面批准或授权方面没有法定的最后时限。
日期:2012-08-07 来源:汇港通讯 作者: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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