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2-113
浙江浙能宁波镇海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材料采购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能源[2012]547号文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3×3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发电机组、总投资约为45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宁波镇海,计划于2014年6月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浙能宁波镇海动力中心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PHC高强度预应力管桩
1、标段内容:浙江浙能宁波镇海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管桩及相关技术资料和配套服务
2、资格条件:
2.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在专业技术、管桩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认证,以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4 应是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产品相同的资格,且近五年内具有承担过AB型PHCΦ600*110、AB型PCΦ500*100预应力砼管桩的供桩业绩,并在使用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产品制造厂商。
2.5须具有3台及以上高压蒸养釜(须附年检报告),且需承诺保证满足本工程日供应量在1000米以上。
2.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4日上午10: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22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 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8号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
联 系 人:汪邦慧 包伟龙
联系电话:0571-87630257、0571-86278276 8627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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