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湖南“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气试行阶梯气价听证会在长沙召开。参加此次听证的20位代表中,除1人因公请假外,其余的19人中,15人对阶梯电价表示赞成,4人提出了反对意见。
湖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2010年在调整天然气价格时,要求各地逐步实行阶梯式气价。根据国家部署要求,针对湖南天然气资源稀缺,上游供应居民生活用气严重不足的情况,为保证广大居民生活用气的基本生活需要,合理引导和合理配置资源,促进“气化湖南工程”和两型社会建设,经报湖南省政府批准,拟先在长株潭三市城区试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式气价改革。
上述负责人说,根据《天然气利用政策》、《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及湖南省委、省政府批示精神,拟对长、株、潭三市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年度购气量600立方米(含600立方米)以下的,作为优先类用气,实行第一档气量气价,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提高;年购气量超出600立方米的部分,作为允许类用气,实行第二档气量气价,每立方米上浮0.55元。
对确因基本生活用气量超过规定年600方购气量的居民用户,如家庭人口多的,持户口本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其所用气量仍按第一档气量气价执行。另长株潭三市持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仍设置了由城市燃气企业按每户每月不低于4立方米免收天然气价款的优惠措施。
为合理确定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价分档气量,湖南省物价局对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气进行了统计,2010年每户每月消费气量平均为21.98方,2011年每户每月为20.67方,考虑到长株潭地区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买了房但没供气的情况,并参照全国部分城市实行阶梯式气价的气量标准(河南郑州50方、浙江金华50方,深圳40方),确定长株潭三市每户居民生活用气月度气量标准50方,即年用气量600方为阶梯气价的基级,作为优先类用气;超过年用气量600方的作为允许类用气。
记者了解到,为测算影响,湖南省和三市的价格成本调查队直接从三市2011年度燃气缴费系统数据库中随机抽取337953户居民生活用气用户进行统计,结果显示,2011年长株潭三市年用气量大于600方的用户数仅占抽样数的4.07%.从抽样情况看,本次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气试行阶梯气价,9成以上的居民用户不会增加支出。
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就上述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与会的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为了缓解湖南省冬季供气不足、需要工业及其它用气来补充等矛盾,试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有利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价格的稳定,有利于保障湖南省天然气正常供应,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国家政策和两型社会建设的需要,原则上同意在长株潭三市试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价。
在听证会现场,有听证代表认为,希望能将目前方案中的年购气量提高到800立方米,甚至将800至1200立方米设置为第二档,1200立方米为第三档。有的听证参加人建议阶梯气价的计量应该考虑家庭人口数的差异,以人均用气量为基数。还有的听证参加人对今后的气价改革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建议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以民生为重,兼顾企业利益,减免税费,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保障市民的安居乐业。
听证会结束后,湖南省物价局表示,将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充分考虑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试行阶梯气价建议方案,并连同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一同呈报国家发改委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