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石化胜利油田总经理孙焕泉讲述了胜利油田的转型之路。对于近来热议的非常规油气藏勘探开发,他也提出了独到的建议。
中国能源报:近几年来,雾霾天气成为人们心头的阴影。作为老牌石油企业,胜利油田是如何平衡企业发展目标和节能减排压力的?
孙焕泉:近年来,我们坚持开发与污水减排一体化运行,投资建设了60多座污水处理站,最大限度地增加有效注水。我们在国内外率先开展了燃煤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捕集、驱油与地下封存(CCUS)关键技术研究,建成了国内外首个燃煤电厂烟气捕集封存利用CCUS全流程示范工程,全年能够捕集、液化二氧化碳3-4万吨,全部用于低渗透油藏开发。
如今,二氧化碳驱油示范项目——高89—1二氧化碳驱已累计增油2.6万吨,油田采收率可提高17.2个百分点。
中国能源报:胜利油田被称为“地质大观园”,勘探开发难度很大,在这方面胜利油田进行了哪些探索创新?
孙焕泉:胜利油田囊括了世界上三分之二的油藏类型,无论在老油田稳产,还是在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领域,我们都面临诸多技术瓶颈。
几十年来,胜利油田突破传统地质理论认识,复式油气聚集区理论和隐蔽油气藏勘探理论成为我国继陆相生油理论之后,石油地质勘探的两大理论基石;胜利油田攻克了极浅海、低渗透、稠油、小断块等世界级开发难题,形成了陆相水驱剩余油富集理论、聚合物加合增效理论等十大配套技术。
2012年,我们探索实施“井工厂”开发管理模式,在一个平台上集中进行钻井、完井、压裂等作业,以密集的井位形成一个开发“工厂”,流水线式集中钻井和压裂,以提高钻井时效和压裂时效。
中国能源报:除了技术上的瓶颈,非常规油气藏开发是否还面临其他难题?
孙焕泉:近年来,国家先后将煤层气、页岩气列为独立矿种,制定了相应的财税扶持政策,但其他非常规油气仍实行与常规资源相同的财税政策。建议国家设立非常规油气风险勘探基金,对不成功的非常规油气勘探投入, 按照一定比例由企业和国家共同分担,减轻企业风险,鼓励企业加大勘探力度。
此外,特别收益金是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在目前非常规油气资源开采成本接近甚至超过油价的情况下,石油企业的正常收益难以保证,更没有超额收益,建议予以免征。
资源税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资源税征收原则是“普遍征收,级差调节”。按照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非常规油气大多属于劣质资源,比照常规资源的统一税率交纳,与征收原则不符。建议根据不同类型非常规油气资源的禀赋区别对待,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另外,我还建议参照煤层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全部或部分返还其他类型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增值税,用以建立非常规油气的科技研发基金,促进技术研发;参照对煤层气实行的进口设备仪器等的关税优惠政策,免除开采其他类型非常规油气资源所需进口的设备、仪器、工具和材料的关税;建议放宽对非常规天然气的价格管制,推动相关业务发展。
中国能源报:前段时间,石化联合会向主管部门建议差别化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老油田和低品位石油开发成本问题引起了社会关注。
孙焕泉: 目前,低品位石油资源开发主要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是投入高、效益差。以重油热采为例,需要采取向千余米地下油藏注入蒸汽、降粘剂甚至二氧化碳等工艺措施,并需建设额外管道掺水外输。
二是现有政策支持力度较小,现有政策主要涉及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等三个方面。根据上述政策,在油价100美元/桶的条件下,低品位资源可减少2.2-2.8美元/桶的税费负担。但与此同时,我国对石油企业征收的特别收益金,实行无差别统一征收,当油价为100美元/桶时,每桶低品位原油同样需交纳15.5美元的特别收益金,数额远高于2.2-2.8美元/桶的税费优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
中国能源报:对此您有何建议?
孙焕泉:我建议国家对低品位石油资源实行差别化的特别收益金政策:一是提高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将重油热采、低渗特低渗、化学驱以及高含水(含水率超过95%)等类型油藏的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上调为70-75美元/桶。二是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特别收益金,如在低品位资源开发初期(3-5年)免征特别收益金,促进低品位石油资源开发。
另外,我还建议扩大资源税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将低产、低渗、高含水等类型资源纳入资源税优惠范围;建立低品位资源耗竭补贴制度,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做法,设置低品位石油资源专项发展基金,从石油企业上缴的特别收益金等税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专门用于低品位石油资源的开发或新技术研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