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营业执照连续八年参加年审,官方多次证实营业执照及公司手续真实有效,当面对一块价值过亿的“蛋糕”时,河北丰宁县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却在转瞬间,将丰宁蓝宇燃气设备股份合作公司(下称蓝宇公司)变为国有公司,法律意义上民营股份制的蓝宇公司名下价值1.2亿的土地,也同时变成了国有财产。
上访与争议
2013年4月3日,百余名蓝宇公司干部职工聚集在丰宁县政府,要求县政府归还2010年变卖蓝宇公司30余亩土地的1.2亿土地款。当天的结果如同以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汇报领导,等消息。
1998年,为贯彻落实国家体制改革政策,丰宁县政府将国有性质的丰宁燃气设备厂改制为蓝宇公司,企业性质转变为民营股份制,干部职工按比例全部配股,为此政府专门下达(丰政批[1998]3号)文件。当年这份文件的第四条: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中,需缴纳的20.8万元土地出让金,由新组建的企业向土地管理部门出具欠据。1999年,蓝宇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同时拿到了土地使用证。
然而,由于当年的种种原因,蓝宇公司的配股并未成功,这意味着改制应该再辟蹊径。但是,当年的一些县领导仍然强行向前推进改制计划。一位领导为了让蓝宇公司尽快走入正轨,在没有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工商注册手续的情况下,仍然让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也就是这本营业执照,数年后,引发了蓝宇职工与县政府的资产争议。
2007年,营业执照上企业性质已变为民营股份制的蓝宇公司再一次被丰宁县政府改制,此次改制的重点是职工安置问题及政府收回土地并拍卖。为此,丰宁工业和信息化局还专门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会,30名代表以29票同意1弃权代表蓝宇公司400余名职工通过了改制方案。而其他一些职工却表示从未选过职工代表,也不知道何时举行了代表会。
1.2亿的诱惑
2010年,丰宁县国土资源局在承德日报上刊登了拍卖蓝宇公司30余亩土地的信息,随后,一家企业以1.2亿中标。正是这次土地的成功拍卖,让蓝宇公司一些职工开始走上上访路。
一些职工认为,蓝宇公司在1998年已经改制,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性质是最有利的证明。政府无权处置蓝宇公司的任何资产,除安置职工及偿还债务以外剩余卖地收入应返还给蓝宇公司。
丰宁县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徐维德,对蓝宇公司资产处置却有着坚决的态度:蓝宇公司在1998年的改制中未配股成功,不算彻底改制,土地还是国有划拨的土地,资产自然也是国有;营业执照虽然真实有效,由于不是通过正规程序取得,一些职工就以此当把柄,挑政府的毛病。但通过听证和行政复议,多次证明政府的行为是对的。任何人都无权动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