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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普查
日期:2006-06-28 来源:中国管道商务网 作者:佚名
关键词:
我市
开展
压力
管道
专项
普查
为进一步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安全状况,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日前,我市正安排部署并紧张投入这项工作。
压力管道,是指生产、生活中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者中毒等危险性介质的管状设备,它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总共七大类设备,统称国家安全监督管理的特种设备。此次普查范围是至今年5月31日安装完毕且具备投用条件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公用管道和非中央直属大型企业运营管理的长输(油气)管道。
自2006年9月1日起,凡未取得压力管道相应许可的单位,将不得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工作,严禁边取证、边生产,而凡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埋弧焊钢管和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产品,将不得出厂或者交付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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