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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食品摊位用燃气须配灭火器 违规将取缔

日期:2013-08-10    来源:东北网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燃气网

2013
08/10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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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 违规

  国际燃气网讯:8日,记者从哈市城管局获悉,连日来,该局摊区办重点开展市场摊区内食品摊位燃气安全治理工作,凡使用燃气的摊位必须配备灭火器,违规使用液化气罐摊位整改三次以上仍未达到要求的停业或取缔。

  哈市摊区办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对市场摊区内的食品摊位,严格强化管控,彻底整改存在瓶装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摊位,对整改三次以上的业主且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业户采取停业或取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从源头上消除市场内燃气或火种的安全隐患,同时,采取巩固成果和纵深开展并行的方式,实行一日三查,实现长效管理;三是一方面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检查监督,适时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检,另一方面针对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一次通报,两次警告,三次限时整顿,限时整顿仍不达标的闭市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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