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环保获悉,近日,市环保局对部分油气污染治理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突击抽查,对5个区的10个油气回收治理项目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的加油站40余座、储油库2座、油罐车20余辆。
油气污染成雾霾天气“元凶”
油气污染,是指油料(这里主要指车用燃油,尤其是汽油)在储存、装卸、运输、向油箱加注等每一个环节,因油料的挥发性产生气态油气逸散挥发,进入到大气中。油气污染除了会破坏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还会增加发生火灾和爆炸危险性,降低油品质量技术指标,增大油量损耗和经济损失。
据济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油气污染的主要成分为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前体物,是形成雾霾天气的重要条件。
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的加油站40余座、储油库2座、油罐车20余辆,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已安装油气回收型加油枪200余支,正在积极施工过程中的加油站100多座,其他油气回收治理项目也正在筹划或启动过程中。
逾期未完成治理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对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或拒不实施治理改造的,依据《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第九条,环保部门将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自2014年7月1日起,对现有加油站未安装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在年度资质审验时一律不予核发《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在此次油气回收改造过程中,许多加油站都能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治理改造任务。如,中石油第122站、中石化第10站、交通学院加油站、历城区汇通加油站等。市民经过这些改造后的加油站,已经基本闻不到汽油的刺激性气味。
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将纳入日常环境监察
据悉,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加大对全市油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力度,督促各业主单位尽快建立完善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管理台帐,按计划逐站(库、车)下达限期整改任务书,对拒不整改及无经营资质的加油站、车用燃油运输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情况通报相关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市环保局还将会同市经信、安监、消防、质检等部门对正在施工的油气回收治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尽快组织对已完成改造的项目部分或按批进行验收。
此外,环保部门还将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完成后,将逐步纳入日常环境监察和日常监督性监测范畴,确保完油气回收设施长期达标运行,有效减少油气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