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6日,吉尔吉斯政府批准了2013年9月11日签署的《中吉政府间关于建设与运营“吉尔吉斯-中国”天然气管线协议》,目前该协议已提交吉议会审议。
吉能源与工业部副部长马梅洛夫在议会做阐释时称,“吉-中天然气管线”将土库曼斯坦产的天然气,经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输送到中国。吉境内段总长224公里,管道直径1219毫米,设计输气量300亿立方米/年,项目总期限35年,其中建设期3年,中方总投资约14亿美元。管道建成运营后,中方将按过境输气量每年向吉方支付特别税,第一年约为4000万美元,其后价格将随输气量增加而上涨,预计32年运营期的税收总金额将达21.5亿美元。此外,“吉-中天然气管线”的进口与出口处将建立计量站,根据双方协议吉方不能中途下载天然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