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传电讯社4月4日阿斯塔纳讯,卡拉恰干纳克石油运营公司哈萨克斯坦分公司被指控违法哈国家环境保护法。按照西哈州布尔林区检察院要求,环保部门对公司进行检查,并查出公司在运营期间违反了哈环境保护法第69章的第1部分和第3部分。
检查部门查出公司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排放了200.92吨含有石油的水,固定污染源排放超标。按照法律,公司将承担行政责任,根据违规排放的实际情况缴纳罚款。应缴纳罚款额超过5.65亿坚戈,索赔额20.34亿坚戈。检察院表示,公司已经缴纳了相应罚款。目前,检察院正在采取措施追缴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