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12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经市政府同意,我市适当调整市区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非民用气)销售价格。具体调整为市区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5元,即由现在每立方米3.80元调整为4.05元,最高可上浮幅度为5%,下浮不限。同时车用气和民用气价格暂不作调整。
非民用气价格上调0.25元
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一般俗称为非民用气,是相对区别于居民用气。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以及省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市决定适当调整市区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具体为:市区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5元,即由每立方米3.80元调整为4.05元,最高可上浮幅度为5%,下浮不限。本次价格调整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鉴于近几年来上游管道天然气气源价格连续上调,市区一直未作相应跟进疏导,给新奥燃气公司带来很大的成本压力,加之近年来该公司在徐圩、连云、滨河新城和老城区累计投入过亿,用于加强管网基础建设,按照《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受省物价局委托,为兼顾供、用气各方的承受能力和实际利益,并参考省内其他城市的调价幅度和实际价格水平,市物价部门在严格履行成本调查、比较分析、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查、政府研究等法定程序后,决定适当调整市区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本次调整幅度省内最低
“近几年来上游管道天然气气源价格连续上调,市区一直未作相应跟进疏导,给新奥燃气公司带来很大的成本压力,本次适当调整市区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是为了疏导由于上游门站价格调整,企业购气成本增加的影响。”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连云港新奥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市区调整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后,调整幅度在全省是最低的,因为本次调整幅度为基准价每立方米上调0.25元,而省内其他城市调整幅度在0.27-0.4元/立方米,均超过我市。
调价可缓解冬季用气压力
据了解,天然气的供需总体呈现出冬夏季不均匀性,一到冬季天然气供应显得十分紧张。我市地处偏北方,对天然气的需求规律也是如此,根据连云港新奥燃气公司对去年同期的供应量以及今年新增用户的需求量预测,今年我市冬季日最高需求量将突破60万方,其中近7成是居民与公共福利用气,将达40万方/日,年度需求量首次突破1亿方。
本着“争取气源,合理调度,适时停限,确保供气安全”的原则,连云港新奥燃气公司提前落实气源途径,达成提前预警、有效应对的既定目标,在市区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调后,有利于冬季保证供应,相对缓解冬季用气压力。
车用民用气价暂不调整
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调后,民用气价格是否也要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会不会相应调整?据了解,本次只是对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进行上调,暂不涉及车用天然气价格,也不会对民用气价格进行调整,车用气和民用气价格都维持目前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