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煤层气开采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能源问题的重要性不仅表现在对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会直接影响到环境、社会、外交、政治等各个方面,甚至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兴亡。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同时我国还面临着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以及能源供应安全等能源环境重大问题。煤层气是近年来新开发的能源资源,对实现我国能源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煤层气开采过程中,由于煤层气与煤炭资源是伴生资源,开采的主体却分属不同企业或单位,加之煤层气开采技术尚不成熟完善,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亟需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给煤炭开采带来安全隐患。由于煤层气和煤炭资源是伴生矿,开采区域重叠,依据现行政策,煤层气和煤炭的开采权分离,现实生产中形成先将煤层气开采完毕再开采煤炭的顺序。由于分属不同主体,为增加收益,降低成本,在开采煤层气时不会考虑煤炭开采方的安全、便利,原本先开煤层气可以减少瓦斯事故的设想,变成煤层气开采后导致煤炭开采存在更多安全隐患。
2.对煤炭资源造成破坏。煤层气和煤炭资源矿业权分别属于不同的开发主体使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倡导和推行的“采煤采气一体化”的政策难以落实,往往在煤层气开采时由于缺乏统一筹划加之开采技术限制,对煤炭资源造成严重破坏,致使国家的能源资源遭受破坏,甚至得不偿失。
3.布局混乱,与地方利益冲突。一是部分煤层气的开采对地方产业布局造成了负面影响,采气管道布设随意、凌乱,影响地方基础设施等建设布局。二是由于国家对煤层气开采企业政策导致地方政府投入和收益的严重失衡。
4.产生新的环境破坏和污染问题。煤层气气井的分布具有偏、散、小的特点,可能会造成小泉水断流、土壤植被破坏、地下水位下降、水体污染等生态问题。
5.“就近利用、余气外输、优先民用”的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由于从事煤层气开采的主要是中央企业,开采后主要以贩卖能源的方式外运,造成“气源地”无法优先用气,增加了能源的运输成本和安全隐患,不符合优化能源配置的原则。
二、建议
1.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完善煤层气开发利用安全管理标准与制度。中央应加大对地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力度,明确煤层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制定行业安全标准,健全上、中、下游安全规范和制度体系。
2.建立健全煤炭开采和煤层气抽采生产协调机制。建议有关部门应做实地调研,考察国家产业政策倡导推行的“采煤采气一体化”政策是否已经落到实处,明确各开采主体的责任,或者重新考虑、规划煤层气和煤炭资源开采主体归属,防止煤炭资源在不同开采主体利益博弈中被破坏,得不偿失。
3.处理好煤层气开采与地方关系,建议开征煤层气资源税。建议提高国家对煤层气开发的补贴标准,开征煤层气资源税,主要用于因煤层气开采带来的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探索建立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4.尽快安排关于煤层气开采中新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的调查研究,防止煤层气产业走煤炭产业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和保护机制,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基金,出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办法,制定相应的防范机制和惩罚机制。
5.严格控制煤层气开采规模,加快推进煤层气开采技术的突破。目前煤层气开采技术虽有一些突破,但是总体技术水平较低,对环境资源破坏均较为严重,不适合大规模推广应用。政府应积极引导企业,主要以提升煤层气开采技术为目的,尽快突破关键技术,早日实现煤层气资源的安全高效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