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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看“三证” 防掺二甲醚和“假气”

日期:2015-03-16  

国际燃气网

2015
03/16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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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液化气 二甲醚 假气

3月15日,北京市大型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负责人在通州签承诺书倡议绝不采购、充装和向用户销售掺加二甲醚等违禁物质的液化石油气。记者了解到,普通市民用户购买时要先查看企业是否有“三证”,购买合格液化气

据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特性,一旦泄漏或使用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北京市部分居民用户和餐饮经营单位,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意识不高,缺乏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常识,使用不安全的液化石油气灶具、向没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不法商贩购气,导致燃气使用安全事故多发,造成居民家庭财产和生命损失,影响公共安全。燃气专业人员介绍,居民在购买液化气时,一定要先查看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以及查看气瓶是否有北京市注册登记代码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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