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印发自贸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列出15个门类、50个条目、122项特别管理措施。
其中,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限於合资、合作。
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已经国务院批准,列明了不符合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适用於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日期:2015-04-21
国务院正式印发自贸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列出15个门类、50个条目、122项特别管理措施。
其中,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限於合资、合作。
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已经国务院批准,列明了不符合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适用於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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