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月17日降低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4.00元下调为每立方米3.88元,这也是我市接通管道天然气以来首次降低气价。本次价格调整后,我市非民用气价低于省内大部分城市,进一步减轻了用气企业负担。此外,民用气价本次不作调整,对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影响。
据悉,此次调价缘于国家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的作价办法,新办法将增量气与存量气实施价格并轨。并轨后的非居民用天然气到省最高门站价格不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等,从上游购气的多种价格实现统一。在此次价格并轨中,为达到价格统一,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每立方米提高0.04元,据此,市物价局对我市存量气、增量气进行测算后做出上述调价。
“存量天然气是指2012年中石油确定的各地用气量,增量气是指在2012年的基础上新增的部分,其中,增量气价格相对较高,由于我市经济发展迅速,增量气用量增长较快,此次增量气价格下调,与存量气价格实现并轨,为我市工商企业、餐饮行业等用气主体带来利好。”市发改委(物价局)业务科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