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报报道,中国天然气日前被沽空机构Glaucus狙击至停牌2日,虽然周四晚上已经发公告反驳指控,但7月19日复牌后股价仍急泻,一度最多急挫逾三成,但Glaucus尚未心足,仍然对中国天然气“咬住不放”,再发表文章反驳对方辩解,称中国天然气解释中所提及的收入,不是属于一次过收入就是太过微薄,根本不足以撑起其167亿元市值。
中国天然气主席简志坚7月19日回复本报查询,指Glaucus新报告“全无新意再不能影响股价”,毋须再特别就此作出回应。中国天然气于周四晚上首次发公告反驳,更称对方“恶意指控等同对中国的非法攻击”,但Glaucus则无惧对方以“国家”为靠山,7月19日迅即还手,指出中国天然气的响应有逻辑缺陷,重申该股只值8仙。中国天然气7月19日最多曾跌32%,其后跌幅显著收窄,收市报1.21元,跌17%。
Glaucus重申只值8仙
Glaucus首份报告中,已经指出中国天然气有多项一次过收入。中国天然气于周四晚上的公告极力解释相关收入,包括去年一笔向其主席简志坚关连公司出售的债券,已经实现3亿元收入,惟集团其中一项主要业务为证券买卖,故Glaucus将该笔交易归类为非经常交易是为“不实”,而且即使不计及该笔收入,仍能维持净溢利状况。
不过,Glaucus却指出上述款项仍然属于一次过收入,尤其既然中国天然气声称该笔债券已经实现收入,即代表已经处理该笔债券,也只能当作一次过收入,而该笔收入既不是经常收入,却占去年总收入达98%,根本不应用以计入市值。
至于中国天然气当时响应亦声称,8月将完成出售附属公司部分股份,估计可产生未经审核溢利5.1亿元,所以市盈率应“仅为32倍”。Glaucus则还击指“有一件事是清晰的,这项交易理应是非经常性,该公司已经出售附属公司股份,则不能再度出售同样股份。”
此外,中国天然气也有提及集团收入来源多元化,包括旗下液化天然气(LNG)车辆及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出租重型LNG车辆,贷款总额达1.82亿元人民币,租用期半年至2年,从中录得利息收益1177万元人民币。
Glaucus对此除了引述对方旧通告,重申本月初相关业务实质仅录得13.2万元收入外,更指若是在今年5月租赁业务成立至今期间录得该笔利息收入,中国天然气全年所收取的利率则高至38.8%,实属“不大可能”,即使将该笔利息收入当作是全年收入,仍不足以支撑其167亿元的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