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然气迎峰度冬期间,河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较好地保障了全省民用、公用及重点企业的天然气供应,天然气供需状况总体平稳。
一、2014年全省天然气供需情况
2014年迎峰度冬期间(2014.11.15--2015.3.15),河南省天然气供需总体平稳。管道天然气供应量23亿立方米,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西气东输16.1亿立方米,同比下降了8.6%;榆济线4.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5.4%;中原油田0.8亿立方米,同比下降了1.8%;山西煤层气1.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9%;中石油华北分公司0.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了56.1%。在天然气消费结构上,城市燃气占52.5%,同比增长12%;工业燃料占32.5%,同比下降29.5%;天然气化工占3.8%,同比下降50%;天然气发电占11.1%,同比下降12%。
总体上看,全省天然气供需基本平稳、增幅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工业燃料和化工领域用气量下降幅度较大,受去年7月份天然气价格上调、经济不稳、部分工业企业气价承受能力弱等因素影响,中铝修武公司、舞阳钢厂、济源特钢厂、三门峡开曼铝业、洛玻源通公司等企业用气量同比减少20%以上,中原大化用气量同比减少50%以上,驻马店甲醇厂用气量仅为去年同期的四分之一,目前已停产,郑州、中原两座燃气电厂也基本处于停开状态。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天然气保障工作,要求从践行群众路线的高度,认真做好天然气保障工作。春节前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把煤电油气运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11月13日,省政府组织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天然气供应企业,共同收听收看了2014年全国迎峰度冬煤电油气等能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召开了河南省天然气保障工作会议,对全省天然气发展利用的现状、面临的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围绕贯彻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今年的迎峰度冬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天然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要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签订了《2015年度保证民生用气责任书》,并根据河南省实际,积极推动建立河南省保障民生用气责任制,明确了任务分工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努力增加资源供应,确保重点用气需求。加强了与中石油、中石化、山西煤层气上游的密切合作,提前安排资源和供应的平衡衔接,制定保障方案,合理调整产销安排,加强全省天然气宏观调控和供用气合同管理,多渠道组织资源,并加强煤电油气的综合协调,在提前对接资源的基础上,制定高峰时段联调联供方案,努力实现供需总体平衡。对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濮阳等较容易出现供气紧张的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重点协调,督促供气单位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的协调协作,按照“量入为出”原则进行提前布置,做好供应安排。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升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和当前天然气供应中出现的新情况,省发改委对2012年制定的《河南省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预案》进行了充实完善,力争构建全面、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切实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天然气供需情况的监测分析,准确把握运行动态。提前完成对天然气接收、供输气设施的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加强设备安保,确保迎峰时期各类设施稳定运行。同时要求各省辖市、各有关企业也制定或完善本地区的天然气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紧完成相关站点的改造和储气能力扩充工作,以便在天然气迎峰度冬期间发挥作用。
(四)加强需求侧管理,优先保障居民用气需要。要求各地坚持“以供定需、量入为出” 的原则,在推广清洁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时,提前与资源供应方做好衔接,均衡有序发展用气项目;把合同作为规范用气行为的基础和依据,做到先合同后发展。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各地和有关企业均按要求制定了不同供应水平下的有序用气方案,明确保供序列,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气,限制违规项目用气,抑制消费需求过快增长。
(五)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增强储气调峰能力。督促各支线用户、城市燃气企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加快支线调峰储备设施、重点城市环城高压储气管网和中、小型储气设施建设,增强储气调峰能力,多方式储备资源,加快建立上、中、下游共同参与的储气调峰新机制,缓解天然气高峰时段供应压力。
(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省发改委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积极组织各地和有关企业,根据本地区能源结构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和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应对措施;充分沟通信息,建立天然气日报、旬报、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全省天然气供需情况,为有效调度提供数据支持。强化需求衔接,做好运行调节和应急调度,及时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