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记者从兰州市运管处了解到,近日,该处配合省交通厅、兰州市交通委,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甘肃化工配送运输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并就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场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其停业整改。
另外,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三督查组反馈意见和该企业未按时限完成整改行为,经研究决定,针对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且没有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企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未有效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等问题,兰州市运管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并按上限分别处以10万元和8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企业负责人处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