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能源就与中石化签订之承包及租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业务作公布,公司称,于10月30日,已签订两份终止协议,由11月1日起生效。公司指出,终止业务主要因国际油价下跌,对液化天然气之投资亦缺乏热诚,并严重影响合营协议中有关中石化位于广州之加油站安装天然气之加气设施之实行,故此直至目前,仍未安装任何设施,而相关业务亦未能为集团收益带来任何贡献。终止合营企业将对集团之运作并无重大不良影响。终止协议不但对集团进入天然气领域的步伐不构成窒碍,相反,集团通过能够直接接触终端用户,并开放多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合营企业╱合作模式,扩大其于此领域的市场。而该等机会在合营协议的框架下无法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