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价格问题的批复》及《厦门市物价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价格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厦门市车用天然气零售价格自11月4日中午12点起,价格由6.93元/千克调整为6.85元/千克。
日期:2015-11-05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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