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低碳循环发展战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有序开放采权,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而“三气”(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的输送离不开管道运输,“三气”开发定将为夯实管道运输动员基础提供契机。
“三气”是与军队作战,尤其是战略战役力量投送密切相关的重要能源,属于与国防密切相关的重要产品。“三气”设施建设,尤其是运输管道设施建设直接关系到能源动员的速度和效益,属于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我国《国防动员法》明确规定:“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应当贯彻国防要求”。因此,政府“三气”项目建设和管理部门及“三气”生产企事业单位,应在“三气”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生产、设计、施工和监理验收全过程中,通过调整“三气”建设项目的规划、结构和输送管道布局,在“三气”生产和输送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上贯彻管道运输动员的需要,使之在达成“三气”开发经济社会目的的同时,具备战时快速实施管道运输动员的功能,满足军队作战对能源动员的需要。
“三气”管道运输点多线长,尤其是在战争环境下组织实施管道运输动员情况复杂、防护难度大。为快速实施管道运输动员,必须对战时管道运输动员活动进行预先筹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动员实施预案。应在充分论证“三气”管道运输动员需求的基础上,结合“三气”生产企业和管道铺设沿线地区的动员潜力规模、数量、分布状况及可利用程度,由动员部门和“三气”生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制“三气”管道运输动员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动员实施预案的演练、评估和修改完善,使动员实施预案具有较强的“保鲜”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另外,“三气”管道运输动员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应编组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专业保障队伍,才能保证管道运输动员行动顺利实施。“三气”管道专业队伍建设应纳入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可以考虑以“三气”生产企事业单位人员为主组建管道铺设、维修队伍,负责对输气管道的抢救抢修;在输气管道沿线以民兵力量为主编组管道警戒防护队伍,负责对输气管道沿线、重要枢纽以及重要目标进行安全巡防。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或军事机关牵头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民兵“三气”管道运输动员应急队伍,负责跨区管道运输动员保障任务。